山东19条措施稳定物价
发布时间:2011-03-12 | 信息来源:光明网
  山东省将稳定物价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结合本省实际推出19条具体措施,从保障供应、降低物流成本、加强监管等多方面稳定物价,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让老百姓受益。
  
  山东着力管理好通胀预期,全面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建立完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严肃查处恶意炒作、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不法行为;山东增加500万吨蔬菜供给,建立粮油、蔬菜地方储备制度,根据季节变化选择大白菜、土豆、洋葱等易储存的品种,按照5-7天消费量建立吞吐调节,保障市场供应,同时加强冬春小麦生产田间管理,确保今年夏粮丰收,鲜活农产品运输免收通行费,积极推广“农超对接”供销模式,减少流通环节,加强产销衔接;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山东省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稳定主要农产品、基本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近期原则上不出台新的价格上调措施,严格控制出台省及省以下政府管理的调价项目,确需调整的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完善配套措施,并报省物价局备案;根据实际情况,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按照省、市财政隶属关系,进一步提高大中专院校拨款定额标准,增加对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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