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级价格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保证市场价格稳定
发布时间:2010-11-23 | 信息来源:福建省政府网
仓山区局
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认真做好价格分析,及时了解掌握蔬菜销售各环节中经销商以及消费者对政府平抑物价的反映。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形势和价格动态,及时掌握蔬菜价格及粮、油、肉、禽、蛋等主要副食品的价格动态,发现价格异常波动及时报告,及时提供价格预警,及时上报价格监测结果,为政府调控市场提供决策依据。
二是坚持物价监管长效机制,选择性地开展市场调查。初步确定永辉、麦德龙、程埔头农贸市场为物价监管点,定期采集、巡查各类商品的价格信息。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三是近一时期检查所要集中力量加强市场巡查,及时发现和掌握除蔬菜和副食品以外其它商品的价格有无异常。四是加强教育引导和价格政策宣传,引导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自觉承担社会责任,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闽侯县局
一是强化市场价格监测,充分发辉全县义务价格监督员的积极性,对本县市场蔬菜价格实行每日监测,密切跟踪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及时掌握蔬菜价格及粮、油、肉、禽、蛋等主要副食品的价格动态,城关和上街两地实行两日一报制度,其余全县由原来的每月一报制改为每半月一报制,出现价格异常波动及时报告,及时提供价格预警,为政府调控市场提供决策参考;
二是加强市场价格巡查,组织价格监督检查人员深入市场开展价格巡查,检查永辉超市蔬菜限价执行情况,检查市场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坚决打击囤居积奇、哄抬物价、搭车涨价等违价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三是做好价格宣传工作,引导群众理性消费,避免发生抢购风潮。
翔安区物价所
一是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在马巷、新店市场设立价格监测点,对关系群众生活的粮油禽蛋、主要的蔬菜价格实行一日一报。
二是加强价格政策宣传。印制了《价格政策提醒函》400份向市场各经营者及大型超市发放。
三是加大巡查力度。联合市场办对市场粮油禽蛋、蔬菜经营者的价格情况进行每日一次巡查,争取在第一时间发现价格异动情况。
四是加大价格行政处罚力度。严查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
五是加强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值班。做到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受理处理群众的价格投诉。
城厢区局
一是加强市场监测,及时掌握价格动态。加强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蛋、奶等食品市场供求及价格变化情况的监测分析,进行定点、全方位监测,实行日报告制度,对可能引发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及时预警预测,积极应对,随时报告。
二是加强市场巡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按照市场网格化分工成立三个巡查小组,主要对全市主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超市蔬菜价格进行巡查,对囤积居奇、串通涨价、欺行霸市、恶意散布涨价信息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三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群众理性消费。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平台和市场价格巡查机制作用,广泛宣传国家出台的有关价格政策,对群众反映较多的价格热点问题及时澄清情况、表明态度,引导群众理性消费,确保“菜篮子”价格和社会稳定。
仙游县局
结合当前价格形势,提出具体贯彻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稳定市场价格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稳定市场价格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全局立即成立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分析组,成本调查组,市场巡查组,价格信息和价格政策宣传组,进行分工负责;
二要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的原则,加强与经贸、粮食等部门联系,分析蔬菜等农副产品涨价原因,进一步落实扶持农业生产的各项措施,扶持蔬菜农业基地生产;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保障市场供应,切实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生活。
三要增强调控针对性,改善价格环境。进一步治理和规范各项收费规定,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把握好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必要时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四要加大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力度,调整价格监测周期,对农副产品等重要商品价格由原来一周一报改为一日一报,时刻关注价格走势;要加强价格运行形势分析,提高价格预测分析和异动预警水平。
五要加强监管,一方面要积极配合财政、粮食等部门联合整顿主要农产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加强粮食收购资金监管;另一方面加大价格监管、处罚力度。强化执法,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炒作行为。
六要完善价格信息宣传、发布制度,正面引导社会理性消费。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及时准确发布价格信息,积极采取有效宣传方式,正确引导消费者理性看待物价上涨,从容面对,合理消费,促进社会安定稳定。
永春县局
一是加大监测力度。增加价格监测频次,实行天天采、报价制度,对菜价实行每日监测和一日一报制度,同时密切关注周边县(市、区)相关食品价格变化情况,及时掌握市场供求变化和价格异动情况,对可能引起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预报,为县委、县政府调控市场提供决策参考。
二是落实成本调查。认真开展重点品种成本调查,对蔬菜生产、供应等各个环节的成本费用进行深入分析,取消流通环节的不合理收费,以降低成本费用。
三是强化价格巡查。密切关注粮食、蔬菜、肉禽蛋奶等市场价格动态,组织检查人员加大市场价格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不断净化市场环境,稳定食品价格。四是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价格调控措施和成效,发挥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减轻居民对食品价格上涨的负面效应,引导群众正确面对并理性消费。
永定县局
一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制止乱涨价、乱收费行为。检查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市场巡查。重点整治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农业生产资料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领域价格秩序,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价格欺诈、搭车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二是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做好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工作。重点监测粮油、肉类、鸡蛋、蔬菜、奶类、糖料、液化石油气等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交通运输、家电下乡等相关商品和服务,以及种子、化肥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发现价格异常波动,立即上报,并及时启动价格应急预案。
三是大力推进明码标价,对经营者进行价格政策宣传、提醒告诫,引导生产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四是加强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充分发挥有关媒体的舆论主渠道作用,紧紧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价格问题,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在扩大生产、保障供给及妥善解决低收入群众生活问题所采取的保障措施,正确引导舆论宣传方向,定期召开价格形势分析会,稳定群众心理预期。
(福建省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