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近日发出2007年第13号公告,指出夏季是食物中毒高发季节,要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发生食物中毒后,应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并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剩余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和设备,以备调查中毒原因。
餐饮单位、集体食堂也要加强卫生管理,购买食物、原料时要认真查验,严格索证,不使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原料、死因不明的畜禽或水产品、超过保质期限和腐败变质的食品;加工和贮存食品要生熟分开,不混用加工工具和容器;凉菜应由专人在专间加工制作,使用专用工具、容器和冷藏设备,并认真消毒;正确烹调加工,菜豆等食物要加热煮透;餐饮具要及时清洗消毒;不使用工业用盐加工食品,防止亚硝酸盐食物中毒;不要将消毒剂、杀虫剂、灭鼠药等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在食品加工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