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部分酸奶原料为复原乳
即奶粉勾兑还原而成;按相关规定,包装上标“复原乳”就不违法
发布时间:2014-02-26 | 信息来源:海峡都市报

    “平时没注意,原来我们喝的酸奶,竟然是奶粉兑出来的?”昨日,家住福州鼓楼的黄小姐发现,自己经常喝的酸奶的主要配料不是生牛乳(鲜奶),而是脱脂乳粉,也就是说酸奶是奶粉勾兑还原而成的。省奶业协会的专家称,这种复原乳普遍存在,虽不违规,但经过二次高温杀菌后,营养损失较大。

    记者昨日走访多家超市卖场发现,好几个知名品牌的酸奶的主要配料都是脱脂乳粉,包装上均印有“复原乳”字样,而标注“生牛乳”为配料的酸奶很少。

    多位接受采访的消费者均摇头称,买酸奶一般只看口感和品牌,并没有特别留意配料,“复原乳不是鲜牛奶,那营养成分还在吗?”

    记者了解到,按国家相关规定,鲜牛奶和纯牛奶不能使用奶粉为原料进行冲兑,也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而用奶粉为原料的酸奶只要在包装上标明“复原乳”字样,就不违法。

    福建省奶业协会的相关负责人解释说,目前市场上的酸奶有两种,一种是用奶粉勾兑的,即复原乳;另一种则直接以鲜奶发酵而成。后者多为一些区域性品牌采用。“采用奶粉勾兑工艺的厂商越来越多,是因为我国牛奶的供应量远远跟不上需求,对外依存度超过40%。”

    该负责人说,复原乳的工艺需要经过两次超高温杀菌,奶粉中的乳清蛋白、人体所需微量元素损失较大,而纯鲜牛奶发酵后的酸奶的营养成分则基本可以保存。



    《海峡都市报》 记者  邱也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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