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百姓满意超市 提供行业优质服务
永辉超市荣获2012年福建“百姓满意超市”荣誉
发布时间:2012-05-16 | 信息来源:永辉官网
5月15日下午,2012年福建“百姓满意超市”表彰会在福州隆重举行,永辉超市荣获2012年福建“百姓满意超市”荣誉称号。评选活动从3月2日启动以来,得到了省领导的鼓励和支持,以及省经贸委、省工商局等政府部门的具体指导,活动取得了较大的良好的社会反响,全省九个设区市104家超市报名参加评选活动,截止4月25日投票结束,共有240.6万人次参与了投票。
据悉:此次“百姓满意超市”评选活动旨在更好地倡导和学习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提出的“福建精神”,强化全省零售超市行业的社会责任,营造和谐消费环境。活动由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福建省连锁经营协会、人民网福建频道、东南快报社、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电视经济生活频道共同发起。并且主办单位对获得“百姓满意超市”的单位将跟踪回访,主办方将联合制订“百姓满意超市”的相关监督办法,两年评选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发现问题督促其改进。在复查期间获奖超市如发生重大问题,将对其进行撤销奖牌处理。杨建英同时呼吁,省内超市行业应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在系统内形成学先进、比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为构建福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此次“百姓满意超市”评选活动从购物环境、诚实守信、物价管理、安全管理、优质服务、社会责任等六个方面对全省所有超市企业进行评选,永辉超市福州福新店、南平体育公园店、永安五四店脱颖而出,最终名列前十,荣获2012年福建“百姓满意超市”荣誉,永辉超市福州黎明店、南平松溪店也成功入围前二十名,受到省领导袁锦贵、李川同志的表彰。在表彰会上,永辉超市和其它获奖企业向全省超市行业发出了“争创百姓满意超市,提供行业优质服务”的倡议书。
表彰会上,永辉超市副总裁翁海辉在代表获奖超市发言中强调说,在构建更加优美更加和谐福建的大背景下,全省超市企业一定要以优质的服务、优良的商品、优美的环境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文明舒适的购物环境,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有效推动全省的商业诚信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