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农改超”工作考察报告
发布时间:2004-03-01 | 信息来源:丽水经贸信息网
最近,笔者与鄞州区贸易局和有关企业人员赴福州等市考察“农改超”工作,通过该市贸发局有关同志介绍、现场考察、向消费者询问,使自己受到了很大启发。作为全国率先实施市场改为超市的城市,经过前期的充分准备和一年多运作的实践经验表明,“农改超”工作已经走上良性发展的阶段,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该市2002年总人口639万,土地面积11968平方公里,下辖5区2市6县,市5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人口212万,其中中心城市人口约120万,另有流动人口约30万。2001年底,五区共拥有菜市场108个,2001年纳税1884.98万元,其中国税1094.39万元,地税790.5万元,其中有29个市场未纳税或只缴地(国)税。由于菜市场基础设施薄弱,购物环境差,群众反映强烈,加之税收监管难,根据李岚清副总理和省委主要领导的要求,市委、市政府把此项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自2002年开始将城市中心区的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五区菜市场改造为菜篮子超市,其中2002年改造42个,2003年改造16个。占五区菜市场的53.7%。全市投入“农改超”资金1.46亿元,其中86%为企业自筹。经过一年多的运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和特点:
(一)投资主体进行了重新整合,连锁化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解决了钱从那里来的问题。“农改超”实施初期许多企业参与投资,有股份制企业、合伙企业、私营企业、个体业主、房产公司等不同类型,不论是否有经营管理经验,只要有资金实力的企业都可参与。根据优胜劣汰的竞争规律,组织结构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投资主体已由初期的30多个投资企业单体竞争演变为兼并联合、合作发展,投资者整合的永辉超市、好又多量贩超市、超大集团超市、好日子超市、上海联华等10多家企业。其中永辉超市已发展为拥有10个菜篮子超市(该公司共有连锁网点18个)的大型连锁集团。部分公司除在市区实施“农改超”外,在部分县(市、区)也开展了“农改超”。从这些企业运作情况看,据介绍,大多数已经走上了良性发展的道路。
(二)带动相关行业的发展,增加了社会就业,解决了人往那里去的问题。原有菜市场改为超市后,除部分进入超市继续参与经营外,其他经营人员面临转行或待业(一般50%),但改造后的生鲜超市经营管理人员、采购人员、收银人员等却大量增加,并且改造后的生鲜超市营业时间延长6:00-22:00点钟,一般实行“双班制”,改造后的生鲜超市都建立了熟食品加工厂,大量增加熟食品加工制作人员。因此,农改超后生鲜超市的从业人员比原农贸市场从业人员大量增加。同时,“农改超”还间接地大量增加生鲜农副产品清洗、包装、仓储、加工、运输等行业的从业人员。此外,“农改超”项目建设带动了其他类型超市或商场的配套建设(通常一楼为生鲜超市,二楼为日用百货超市或综合商场,生鲜商品与日用消费品大约各占50%左右),进一步增加社会就业。根据该市2002年已完成“农改超”的生鲜超市从业人员统计,生鲜超市共安置人员4900人,直接新增从业人员1613人,间接带动了生鲜农副产品清洗、包装、仓储、加工、运输等行业的新增从业人员1200多人,间接带动配套新建的其他类型超市或综合商场的新增从业人员472人。
(三)纳税情况明显好转,强化了税务征收监管工作。2002年新开业的市区生鲜超市税收总额5896万元,其中国税5073万元,比2001年的1884万元增长126.3%。
(四)带动农业产业化经营,降低了生鲜农副产品流通成本,菜篮子超市生鲜商品价格比菜市场略有下降。“农改超”后,生鲜超市实行与生产基地挂钩进货,推行“订单农业”、“合同农业”,使农副产品生产基地从盲目生产走向以市场为导向的有计划生产,有效地解决了农副产品销售难的问题,减少了产销对接的中间环节,降低了经营成本。由于实行统一采购、配送,进货及其运输成本降低,销售量增加,损耗减少等,生鲜超市商品价格明显低于农贸市场,一般比未改造的菜市场商品价格低7%左右,蔬菜每公斤一般低于农贸市场0.1-0.2元,肉及水产品一般低0.5-0.8元。
(五)改善了城市环境卫生和提高了生鲜农副产品质量。“农改超”后,超市化的管理使市场内部购物环境大大改观,提升了服务水平,优化了居民购物环境和市容市貌,改善了社区交通状况。同时,业主为了提高企业信用和竞争力,注意加强商品质量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从而使假冒伪劣商品难以进入生鲜超市,餐桌污染治理工作更加有效。
二、 经验和措施
(一)领导重视,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为了确保“农改超”工作的顺利推进,市里专门成立了“农改超”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出任“农改超”领导小组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市贸发局,市委书记、市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等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并实地察看“农改超”工作。市“农改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每周五实地踏勘、现场研究办法,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不断摸索,总结经验,边开展、边总结、边推广。该市把“农改超”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把手工程”。实施“农改超”开始阶段,市委书记、市长召集全市各部、委、办、局一把手会议进行综合协调,明确要求,凡涉及那个部门的事情,由该部门主要领导表态,使这项工作得以顺利推进。
(二)统一规划,进一步完善市区生鲜超市的整体布局。为了防止重复建设,避免无序竞争,以“农改超”为契机,加强对生鲜超市的建设规划,根据《福州市地方标准商业分级设置规范》和《福州市地方标准商业业态规范》,市政府出台了《福州市”农改超“总体规划》,为生鲜超市合理布局提供标准规范。同时,市规划局、贸发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都按照各区、街道的面积、人口密度、社区大小等,提出“农改超”布局意见。
(三) 分步实施,分期分批改造现有农贸市场。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采取“三先三后”的办法推进“农改超”工作,即先完成产权明晰的,后理顺产权不清的;先清除占道的市场,后改造室内市场;先突破中心城区的市场,后选择城乡结合部的市场。对首批列入“农改超”的菜市场分类实施,实行一场一策,成熟一个改造一个。对占道市场,市执法局和各区都采取“先破后立”和“堵疏结合”的办法,做到未改先清,改后巩固,确保已改造的超市周边占道早晚市场死灰复燃。为解决街道因早市取缔后带来的资金上的困难,市财政局、审计局、执法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转移支付意见,经市政府常委会议研究后又征求和综合各区意见,在补助数额上又进行了一定的调整改革,以保证转移支付到位后早、夜市能真正取缔。对室内市场产权比较分散的,采取“先立后转”的办法,就近选择合适市场建立生鲜超市,以新型的流通业态促进旧农贸市场逐步转为其它业态;对布局不合理的动员从业人员分流改行,并对旧市场进行转变业态改造;对原地改造的,设立过渡市场,将现有经营户迁出,改造完成后再取消过渡市场。在设立过渡市场时尽可能不影响居民生活秩序,有条件的尽可能建一临时室内超市过渡。
(四) 积极协调,鼓励并扶持农贸市场超市化改造。如何分流现有市场经营者是“农改超”的一项重要工作。福州市采取多渠道、分层次、多形式的分流安置办法:(1)动员从业人员回原籍经商;(2)鼓励从业人员为新成立的超市开展加工、包装等配套服务;(3)动员业主以各种形式入股,或优先招聘从业人员;(4)由区劳动局再就业服务中心提供免费培训,并提供其他再就业岗位;(5)在社区配套建设的服务业态中进行安置。鼓楼区在保证“农改超”顺利进行的基础上采取“三个一部分”:即向二环路以外农贸市场分流一部分,筹措资金赎买一部分,改造后超市安置一部分,较好地解决了人员分流。
(五)财政扶持,各部门积极予以密切配合。为促进“农改超”工作的开展,市财政划出1000万元资金,各有关区政府财政也划出500万元资金,对完成“农改超”的市场及时给予每平方米150元补助。市财政在“农改超”前期就预拔了80万元资金启动“农改超”工作。同时要求各区财政严格按市定比例,将各区的配套补助资金落实到位。市建设局、规划局、房管局、国土局、电业局、工商局、消防支队、交警支队等有关部门,对农贸市场超市化改造工作都本着特事特办的精神,及时给予办理有关手续,市城管执法局也积极配合各区清理占道早夜市。为解决取缔占道经营后街道有关管理人员的分流问题,市财政又划拨了600多万元专项资金给。
(六)产销结合,大力推进农产品与生鲜超市对接。在抓好“农改超”工作的同时,以“绿色食品节”、“地产品对接会”等各种形式的展销会为载体,积极向生鲜超市推介当地名特优新产品,主动帮助超市经营者对接农副产品生产基地,按现代流通业的要求组织生产、加工、运输,延长产业链,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费用,有效地促进了农产品的销售。同时,积极引导、鼓励有实力的连锁超市探索建立统一的配送中心的有效途径,为农产品流通搭建平台。目前,超大集团、永辉超市的集中加工、包装和配送中心都已在建设过程中,并已部分投入使用,好又多配送中心已在规划建设中。为了更好地开展对接工作,从市蔬菜基地建设资金划出165万元,专门扶持各县建设农产品交易服务中心。其中闽候两个蔬菜交易服务中心已经投入运行,闽候蔬菜服务中心已建立了蔬菜生产、营销、信息网,提高了蔬菜生产的产业化、组织化程度,把分散的基地与经营户联结起来,向永辉超市、蔬菜批发市场供货,并不断向外地辐射。
(七)清理整顿,不断规范生鲜产品的经营行为。为了巩固“农改超”工作已经取得的成果,使生鲜超市按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进行改造和运营,切实做到诚实守信、便民利民,促进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机制的形成,市政府从2002年9月至12月对“农改超”生鲜超市进行检查评比,并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生鲜超市标准规范,对一些超市提出的税收等问题,邀请各生鲜超市业主与国税、地税局等部门进行座谈、交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共同探讨。国税局还就超市经营过程中作为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以及生鲜产品税收抵扣等方面在政策上为企业提供咨询。市税务局还出台了《关于支持“农改超”和规范税收征管的若干意见》,有效地解决了生鲜超市税收征管问题。
三、 问题与建议
从该市组织实施“农改超”工作情况看,也遇到一些具体困难和问题,一是人们的观念转变难,认为菜市场可以满足居民消费,生鲜超市高不可攀,特别是流通主管部门一些同志觉得“农改超”组织实施很麻烦,没有必要搞。二是菜市场直接改为超市难操作,主要是产权关系、原有经营户处置很难。三是投资主体必须是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从业经验的企业,不能认为有钱、有房产就可以盲目进入此行业,可采取招投标方式有选择地进入。四是经营企业必须建立与之配套的一定规模的生鲜产品生产基地,走连锁化经营道路,单店经营运行成本太大,价格难以降低。五是“农改超”可从新建市场入手,在起步阶段直接办为超市。根据福州的经验,鄞州区贸易局已向区政府提出建议,停止在鄞州中心区批准设立菜市场,凡新建的一律办成“菜篮子”超市。新江厦商城已确定在鄞州中心区建设一个大型菜篮子超市。为此,建议我市中心城区新建菜市场应尽可能直接开设为“菜篮子”超市,并加快“农改超”实施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