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物价局公布对全市范围内的五类商品: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及制品、牛奶、鸡蛋实施临时价格干预,即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就是为了平抑物价。”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根据省物价局的批复,市政府决定对我市28家企业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其中在延企业5家,分别是南平市恒大米业有限公司,南平市粮油食品开发公司,南平好当家、永辉、新百姓超市。
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期间,上述达到一定经营规模或者具有一定影响的生产、批发、零售企业,如要提高成品粮、食用植物油等5类商品价格,一次调高价格4%%以上的、十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6%%以上的、三十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10%%以上的,应在调价后24小时内到当地物价局进行书面备案。如经营者未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备案,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作出的不予提价、降低提价幅度或标准等行为,将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关处罚。
(陈景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