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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明年我市食品有问题一查就可知道
发布时间:2010-11-15 | 信息来源:厦门市人民政府网
  明年起,消费者到我市各大超市、卖场购物,若对购买的食品心存疑虑,都可到商家设立的“食品信息查询台”查询食品来源、质量检验报告等食品安全信息。昨天,市工商局副局长陈灿煌在接听市长专线时透露,该平台与工商部门建立的食品质量安全备案数据库联网,目前已在全市62家食品经营企业进行试点,明年将在全市推广。通过该系统,无论“问题食品”被销往哪里,工商部门都能在瞬间定位,就好像给每一批次的食品装上了GPS,从而在流通环节实现食品质量的可追溯监管。 

  陈灿煌表示,目前工商部门正在抓紧开发完善的“厦门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后,批发企业登录该系统,按批次将食品质检报告等质量合格证明资料上传到工商部门的数据库后,即可打印出规范的销售凭证。有了它,食品就有了销售“通行证”,批发企业无需再向超市、食杂店提供纸质质量合格证明,超市、食杂店将销售凭证装订成册即完成台账建立工作,节约了企业大量人力和成本。工商部门登录该系统,随时随地输入产品的具体批次,就可快速掌握食品流向,从而实现对进入流通环节的食品进行双向追溯。 

  据了解,目前工商部门已在全市62家企业设立“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这些示范点均是些大型超市和批发企业。这些示范点超市除配置“食品信息查询台”外,还要设立“临过期食品专柜”,将临近过期的食品向消费者明示。海沧乐海、永辉民生、亨事达、人人乐集美购物广场、民兴、同安佳事达等超市的部分门店均已纳入试点。该系统有望在年底正式投入运行,明年起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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