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供货商怒告西安“人人乐”》后续
发布时间:2004-07-08 | 信息来源:三秦都市报
“供货商和零售商之间是唇齿相依的合作关系,面对零售商的“霸王条款”,供货商公开叫板将其推向被告席,这在全国尚属首次。”这是西安商业联合会供货商分会人士昨日告诉记者的话。
本报昨日报道《广州供货商怒告西安“人人乐”》后,引起了数十位供货商的共鸣,纷纷诉说在和零售商的合作中遭受的不平等待遇,“霸王条款”让供货商既不敢怒也不敢言。广州某化妆品厂拿起法律武器将西安人人乐购物广场起诉到法院,更加坚定了供货商们的信心,他们纷纷表示要向零售商讨回公道。
西安商联会供货商分会人士介绍说,供货商和零售商之间是唇齿相依的合作关系,只有建立在公平、有对话空间基础上的合作,才能实现零售商和供应商的共赢。而目前零售商利用和消费者直接见面的社会资源,制定“霸王条款”打压供货商,名目繁多的费用让一些供货商提供的商品价格虚高质量低劣,直接使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受损。尤其是商品损耗丢失由供货商承担的附加规定,处于弱势的供货商只能默默忍受,严重破坏了供货商和零售商之间正常的商务伙伴关系。
据介绍,广州某化妆品厂把西安人人乐购物广场推向被告席,这在全国尚属首次。也显示了供货商法律意识的觉醒和维权意识的提高,西安商联会供货商分会将以此为契机,用法律武器捍卫供货商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