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盗版音像制品 北京超市发面临巨额索赔
发布时间:2004-08-16 | 信息来源:北京青年报
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本周将面临一场350万元的巨额诉讼官司。中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北京东方影音公司、中录德加拉家庭娱乐有限公司诉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8月17日下午将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三原告称,中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北京东方影音公司是《泰坦尼克号》、《珍珠港》、《阿甘正传》、《怒海争锋》、《海底总动员》等音像制品在中国内地的独家版权拥有者。近期,三原告发现超市发公司的多个门店内大量销售侵犯原告合法版权的盗版上述音像制品。并且原告两次在超市发的门店内买到盗版音像制品。为此三原告要求法院判令超市发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犯两原告享有版权的音像制品,并销毁所有侵权产品;在《北京青年报》上向两原告赔礼道歉;赔偿原告一、原告三因侵权所致经济损失人民币240万元;赔偿原告二、原告三因侵权所致经济损失人民币110万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