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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超市将设消费投诉站 沈阳部分商场已先行
发布时间:2007-04-18 | 信息来源:华商晨报

  商场超市将设消费投诉站

  国家工商总局将在全国超市内设投诉站直接解决纠纷 沈阳部分商场已先行 

  在超市遇到消费纠纷,可以不必到工商机关投诉了,不出店门就能解决!

  日前,在2007流通食品安全峰会上,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将扩大12315网络的覆盖面,在超市内设立消费者投诉站。目前沈阳已有部分商场超市设立了投诉站。

  超市设点

  不出店门解决纠纷

  据《北京晨报》报道,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在2007流通食品安全峰会上透露说,各级工商机关将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同时扩大12315网络覆盖面以及“两站”(消费者协会投诉站和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的数量,通过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等办法,鼓励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值得注意的是,工商部门将指导超市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处理机制,并在经营场所内设立消费者投诉站,安排专人负责消费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工作。

  此外,具备条件的超市还可以设立解决消费纠纷的绿色通道、消费者服务专用电话等,在遇到问题时和工商部门及时沟通协调,力争使消费纠纷的解决不出店门、不出市场,快速处理。

  先行一步

  沈部分商场已设投诉站

  沈阳市消协秘书长谷有常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早在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商场设立消费者投诉站前,沈阳市从2004年就已经在商场、超市开始了“两站”建设,目前已在部分大型商场开展了指导性建立工作,但尚未“遍地开花”。

  昨日,记者走访了沈阳部分超市。一家超市的客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尽管他们现在还没有设立投诉维权站,但工商局的人也对他们进行了消法知识的培训。

  目前,沈阳一些商场、超市内设立的消费者投诉站,是由商场超市的工作人员担当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对此,不少消费者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一位姓吕的小姐说:“要是真的能设立挺好,但让商场、超市的工作人员来调解,恐怕不会完全那么公正吧。”

  另外一位刘姓女士认为,商场、超市设立了维权站,把消费者的纠纷放在一边拖着不解决,然后也不让消费者去工商等部门投诉,“那这个站可就不是维护消费者权益,变成另外一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儿了。”

  消协监督

  力保超市不偏袒

  “现在有消费者质疑,两站工作人员由商场人员任职是否妥当?”面对记者的疑问,谷有常表示,消协人员有限,全面分配到商场内参与工作有实际困难,目前商场已培养一批对消法等法律法规非常熟悉的员工,由其主持工作正好解决了消协人手不够的问题。

  “但沈阳市目前也是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所以才没有全面铺开。”谷有常表示,而成熟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在考查商场是否会发生偏袒卖场的行为,同时为了杜绝商场可能发生的不公正现象出现,沈阳市消协还定期对商场两站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沈阳市消协的职责并没有消失。”谷有常表示,消费者对两站调解结果不满意,可以到市区消协部门进行申诉,这样也是对商场两站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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