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走访武汉市内6家超市时发现,有一半以上食品储存温度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省消委专家指出,由于缺乏相关实施细则,超市内食品保存温度问题已成为一大监管盲区。
速冻水饺竟保存在8℃的环境中
去年10月起施行的《超市购物环境行业标准》规定,超市冷藏柜温度为零下2℃至5℃,冷冻柜温度要低于零下18℃。今年7月起施行的《速冻面米食品行业标准》则规定,速冻面米食品保存温度得在零下18℃。
近一周,记者相继走访了汉口中山大道、黄孝河路、建设大道,武昌徐东大街、珞狮路附近6家超市,仅珞狮路中百仓储和徐东大街沃尔玛的情况较好。
在沃尔玛,记者看到,冷冻柜和冷藏柜均有温度显示,其中存放水饺、汤圆的冷柜温度显示在零下24℃。尽管冷柜是开放式的,记者用自带温度计测量,表层温度也在零下19℃左右。
在建设大道一家超市内,记者将温度计放置在冷藏柜内,30分钟后温度计显示温度是13℃,冷藏柜内放着香肠、火腿肠、黄油等食品;在黄孝河路一家超市,冷藏水饺、包子等的冰柜温度竟达8℃,大大超过标准。
超市室温偏高“连累”巧克力
货架上的食品也有让人忧心之处。采访中记者发现有3家超市室内温度超过22℃,不少明确标注需20℃以下保存的食品就搁在货架上。
四川某品牌酱菜注明“20℃以下保质期8个月”,某巧克力糖果标注“储存温度不超过22℃”。尽管室温偏高,这些商品却都被放置在普通货架上。在武昌南湖花园周边小型超市内,室内温度已经近27℃,货架上的巧克力用手一按,感觉发软。
根据标准,熟食的保存温度应在10℃以下,或在60℃以上,否则会加速熟食的腐败进程。
但记者走访建设大道2家超市发现,熟食被放在普通玻璃橱柜中,没有任何制冷或保温措施,橱柜上也没有温度显示。在黄孝河路一家小超市中出售的熟食保存条件更差,连密闭的玻璃容器都没有。专家观点
武汉市质监局质监处人士:如果温度等保存条件不符合要求,食品的保存时间就会相应缩短,某些食品还会出现变色变质等问题,特别是散装食品、熟食品,容易导致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超标。温度超标对食品安全危害已有所显现,上半年武汉抽检出的49种问题食品,其中八成为散装食品,主要问题是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超标。
省消委秘书长王体年:近年来超市散装食品仍问题不断,主要是国家出台有关标准后,地方缺乏配套细化标准。这方面上海做得比较好,上海要求超市冷藏或保温柜都要配温度计,让消费者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