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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超市严把关 厂家涨幅过高不给价签
发布时间:2007-08-07 | 信息来源:北京晨报

      国家发改委再次要求严查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三类不正当价格行为。昨(6日)天,部分零售企业告诉记者,即使出于竞争的需要,如果出厂价涨幅过快,他们也会进行控制,防止哄抬价格。
 
      一家连锁超市负责糕点、熟食销售的食品部经理告诉记者,目前,由于糕点类食品受到鸡蛋、面粉、食用油等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而熟食则受到肉价上涨的影响,因此他们接到了大部分企业价格上调的通知。“由于食品企业的加价率不是很高,一般都在10%左右,企业的利润空间也很有限,如果不涨价,企业很难生存。”但是为了防止哄抬物价的行为,“每个报价单都会由主管经理审批签字。一般食品的涨价幅度都在10%左右,这是和原材料涨价幅度基本吻合的。但是如果涨价幅度高达50%或者100%,就可能是哄抬物价的行为。”这位经理表示,遇到这种情况,“我们是不会给他们价签的,我们会和供应商进行沟通,让他们对涨价的幅度进行调整。”

      而一家大型外资超市门店的负责人表示:首先他们会压低进货价格。“我们的超市在全国的销售量是最大的,因此由于最大的采购量,那么供应商必须提供更低的价格。如果他们的进货价过高,我们肯定会要求他们压价。否则就可以不采购他们的商品。”这位负责人坦言:现在超市就是在比拼价格,因此不敢轻易涨价。

      而另外一家超市专门负责食品的经理告诉记者,如果是合理的涨价,消费者可以理解和接受。“但真要是某类的产品人为囤积然后卖出,操纵价格,涨价幅度过高,那么消费者可能就不再购买这类商品,而寻找其他代替品。这样一来,不但可能影响到这个厂家长远的发展,而且也会影响到整个产业。因此,以发展的眼光来看,这种做法也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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