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市发改委就温州好又多百货有限公司涉嫌虚构原价而被罚款10万元一事,举行价格行政处罚听证会。
今年8月14日,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对温州好又多百货有限公司食品价格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金龙鱼阳光葵花籽油”的促销标价签上标明:原价74.0元/桶,现价64.9元/桶,促销时间2007年8月2日至2007年8月14日,降价原因为店内促销。检查人员核实后发现,此次促销时间段之前,该种葵花籽油的销售价格只有两种:2007年7月26日至2007年7月31日销售价为64.9元/桶;2007年8月1日销售价为65.21元/桶。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规定,“原价”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7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最低交易价格,而74.0元/桶在2007年7月26日至8月1日期间没有交易。因此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认为好又多公司涉嫌虚构原价,责令其整改,给予警告,并罚款10万元。
好又多公司申辩人说,此次促销并非故意,而是商品部员工将供应商的建议零售价误认为原价所致,因此认为对其处罚过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