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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促销 安全不容打折
发布时间:2007-12-17 | 信息来源:超市168

    从14日开始的百盛周年庆促销引得上万人加入血拼,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前,各商场的促销密度和打折力度将进入空前状态,而商场的促销安全则成了消费者和商家关心的热点。

  商场:设置预案已成必要

  昨日中午12点,百盛五周年庆促销已进入第三天,记者在淮海路百盛购物中心看到,入口处设置了层层护栏,有多名保安在商场门口引导顾客进出,在商场内部,各工作人员则举着向导牌疏导人员,在部分品牌专柜和收银台前,则有专门的工作人员维持秩序。

同时,记者也从正大广场市场部获悉,从本月初开始圣诞节促销以来,日平均人流达到20万,为了应付人员高峰,该广场在促销预备期就安排了全套预案,包括加强导购人员的数量和增加排班的密集度。据悉,在涉及到数量多的人流时,大多商场有报备习惯。

“营销安全”理念应运而出

  由于管理的原因,近年来因商家促销造成安全事故的情况屡屡发生。对此,商务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深入贯彻实施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引导和支持零售企业依法开展促销活动,牢固树立经营安全意识,完善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杜绝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同时规定,超市、大型超市、便利店、折扣店、仓储会员店等应参照《超市购物环境》标准的要求,对店铺进行安全环境设计和改造。

协会:不组织限时限量促销活动

  《每日经济新闻》从上海市百货行业协会了解到,目前该协会已向沪上各个百货商场发出了《安全促销倡议书》,要求零售企业提高安全经营意识,在元旦春节期间,不组织易造成人员聚集、交通拥堵、人身伤害、秩序混乱的限时限量促销活动。尤其是针对日常生活必需品的限时限量的促销活动。

经委:顾客安全放首位

  记者了解到,在2004年上海市经委发布的 《市公安局关于规范商业企业促销行为的通知》中就明确规定,各商业企业在开展促销活动中,要把商场环境安全和顾客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企业应当将安全成本纳入企业经营成本之中。

在近日市经委下发给各部门的关于贯彻落实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也指出,各区县经委要做好辖区内大中型零售商基本情况和促销活动的调查摸底工作,加强对促销活动的动态管理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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