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尚超市:编了个子虚乌有的原价被罚10万元
好又多近江店:谎称农贸市场菜价更高被罚5万元
中新浙江网12月20日电 (沈俏静 孟青青)在12月10日前后,麦德龙、好又多、家乐福、世纪联华等超市出现了一群特殊的人,他们出示证件后,迅速从超市的电脑销售记录中,调出大米、食用油、肉、鸡等商品的进货价和销售价格进行记录。这些人正是杭州市物价局检查分局的工作人员,他们在核对进货价与销售价格等情况后,检查超市是否有乱涨价、哄抬物价的行为。
昨天,杭州市物价局通报了此次检查的结果,将严肃处理不执行价格政策以及哄抬价格、串通价格、短缺数量变相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价格违法行为。
这些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经营单位中,有不少是杭州城知名的大型超市商场。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颇为气愤地说,随着猪肉、禽蛋、粮食、食用植物油等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的上涨,市民们的“菜篮子”拎得并不轻松。就是在这种情况之下,仍然有商家置群众利益于不顾,公然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干起欺诈百姓的事来。
在元旦、春节前后,物价部门将继续组织力量,持续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同时,物价部门目前已经建立价格监测预警应急制度,捕捉市场价格运行中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对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不管涉及到什么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据悉,杭州市近期将不再出台新的政府调价措施,防止出现轮番涨价。此举是为了保持“两节”价格基本稳定。市物价部门表示,凡属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越权定价或擅自提价。
典型案例
欧尚超市
谎称降价、实为涨价的价格欺诈案
在12月10日销售的“沪产咸夹心”猪肉在标价签中标明:“现价13.48元/500克,原价14.56元/500克;降价期间:12月4日-20日。”而实际上,该公司在11月23日-12月4日销售该商品的价格为13.48元/500克,并未有过14.56元/500克的价格销售记录,其标明的原价14.56元/500克纯属虚构。
市物价局检查人员还发现,欧尚超市在销售沪产一级香肠时,使用降价标价签标明:现价19.95元/500克,降价原因:促销;降价期间:12月1日-20日。实际上,在11月23日至11月29日销售该商品的价格为14.93元/500克,11月9日-11月22日的销售价格为13.58元/500克,均低于19.95元/500克的现价。
市物价局表示,该公司使用降价标签进行促销,谎称降价、实为提价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对欧尚超市有限公司上述违法行为,杭州市物价局将依法处以10万元罚款。
好又多近江店提供欺骗性虚假信息的价格欺诈案
12月10日,杭州雅客多百货有限公司(即“好又多”近江店)在销售蔬菜时价格牌上标明:“生菜”价格为0.99元/500克,并且同时使用了“价格比较牌”,向顾客提供“农贸市场生菜价格为4.50元/500克”的价格对比信息。
实际上呢,就在离超市200米附近的近江农贸市场,当天“生菜”价格仅为0.70-0.90元/500克。后来,超市承认向顾客提供的农贸市场“生菜”价格为4.50元/500克的信息是没有依据的。
市物价局表示,根据《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该公司使用欺骗性、误导性语言,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行为,属于价格欺诈行为。杭州市物价局将依法处以5万元的罚款。
顶仁乐购超市短缺分量的价格欺诈案
12月10日,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在杭州顶仁乐购超市德胜店抽查了六个品种的袋装大米,其中“上海昊晟油脂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皓纯牌”大米,标示净含量每袋1.8千克,而实际抽查的结果大多不到其标示的分量,最少的一袋只有1.62千克。
该超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已构成价格违法行为。市物价局将依法处以1万元的罚款。
易初莲花超市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
12月10日,物价部门在市场巡查中发现杭州易初莲花超市内销售的床上用品、内衣、牛奶、奶茶等部分商品未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未标明产地、规格、计量单位及价格举报电话等内容),该超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已构成价格违法行为。对此,杭州市物价局将依法处以4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