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同道官微
首页 > 业界资讯 > 详情
下班车后被挤倒摔伤 大润发疏于管理担责25%
发布时间:2008-01-07 | 信息来源:新闻晚报

  老太搭乘超市购物班车,下车后被乘客推拥倒地受伤,向超市索赔不成而诉至法院。近日,南汇区法院对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确认顾老太摔伤的合理经济损失共计5.2余元,由上海大润发公司担责25%,赔偿顾老太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经济损失1.3万余元。

  老太下车摔成骨折

  去年8月17日上午7时许,年逾六旬的顾老太搭乘“大润发康桥店”班车前往康桥超市购物。
  
  班车到达目的地后,当顾老太下车并行至距车门2米左右处,由于现场没有管理人员维持秩序,顾老太被后面下车的乘客推拥,致其摔倒受伤。顾老太被送往医院治疗,经医生诊断,顾老太系右髌骨骨折。顾老太为治疗共花去医疗费7514.42元。之后顾老太的伤势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同年9月,摔伤的顾老太向南汇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超市方赔偿其经济损失。

  超市庭上提出异议

  庭审中,顾老太认为,超市班车超载和停靠不当,且超市方疏于管理,未尽到维持秩序、疏散分离之责,导致自己下车时被后面的乘客挤倒在地并受伤。请求判令大润发公司赔偿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7.5万余元。
  
  大润发公司则认为,这起伤害事故的发生仅有顾老太的陈述,对此持有异议;且顾老太是在下车后距车门两米多远的地方被人推拥挤倒的,因此,作为超市方没有任何责任,故请求法院依法驳回顾老太的诉讼请求。

  判决超市担责25%

  法院认为,大润发公司向顾客提供免费班车,此乃营销之策略,尽管系免费,但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其管理责任。超市下客处无管理人员维持秩序,造成乘客下车后拥挤将顾老太推倒受伤,此于大润发公司疏于管理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故其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另讯:商场电线绊伤老太 顾客获赔4万余元

  老太到超市购物,被促销领奖台的电线绊倒受伤。日前,陈老太获赔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计40775.86元。
  去年5月12日早上,82岁的陈老太到好又多超市闵行店购物。店方在超市门口设置了促销领奖台,陈老太被领奖台的电器电线绊倒受伤,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陈老太将超市所属诚宏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和律师代理费近5万元,并要求承担后续治疗费用。
  法院认为,诚宏公司在促销过程中随意拖拉电器的电线,造成陈老太被绊倒受伤,对此负有责任,应予以合理赔偿。至于后续治疗费,由于尚未产生,本案不予处理。
  (通讯员富心振 龚燕 记者胡晓玲)


积分查询永辉卡查询永辉卡管理章程法律声明客户服务廉政举报切换至「电脑版」
Copyright © 2006-2020 YONGHUI SUPERSTORES,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中路436号  消费者服务热线:4000601933 闽ICP备05003392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 35010202000593 法律顾问:通力律师事务所 翁晓健、张洁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