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北京小白羊超市一高管挪用公款被判5年
发布时间:2008-07-01 | 信息来源:北京晚报
53岁的原北京小白羊超市连锁总店信息部部长付绪昌,利用总店委派到北京网络前线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任经理的职务便利,挪用37万元公款。记者今天获悉,二中院终审裁定:驳回付绪昌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5年有期徒刑的判决。
2001年7月3日,付绪昌被北京小白羊超市连锁总店委派到北京网络前线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任经理。2003至2006年间,付绪昌利用担任北京网络前线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的职务便利,先后将单位共计37万元公款借给高某使用、用于退还因购买公司新增资本而向他人的个人借款及购买公司股东苏某等人转让的出资归其个人所有。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付绪昌不服,上诉至二中院。二中院经审理认为,付绪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及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