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同道官微
首页 > 业界资讯 > 详情
沂水一超市违反消防法被罚4万元
发布时间:2009-03-07 | 信息来源:临沂资讯网
    近日,山东省沂水县一超市因开业前未经消防验收,被当地消防部门收处以4万元的行政罚款,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2月17日,沂水县消防大队防消联勤人员对该超市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经消防验收便擅自投入使用,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单位在2月22日前补办消防验收手续, 2月23日消防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复查时,发现其仍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根据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规定,消防大队依法对该单位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4万元。 
积分查询永辉卡查询永辉卡管理章程法律声明客户服务廉政举报切换至「电脑版」
Copyright © 2006-2020 YONGHUI SUPERSTORES,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中路436号  消费者服务热线:4000601933 闽ICP备05003392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 35010202000593 法律顾问:通力律师事务所 翁晓健、张洁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