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鹤壁讯鹤壁市一超市突然停业,并发出通知“凡该超市的购物券按原面额的75%兑换现金,过期不候”。此举引起了一些市民的不满。
昨日读者反映,在该市山城区红旗街东方红商场一家超市门口有一个通告。内容为,凡持本超市购物券者请到本店兑换现金,请相互转告,过期不候。持有购物券的胡先生等人告诉记者,“打折兑换不公平。”超市一工作人员说:“我们准备停业了,这也是为了消费者着想才兑换购物券的。如果不兑换,等超市撤走了就一点补偿也没有了。”
工商部门的12315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国家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市民购买购物券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他们可以对店方行为进行调查,但是顾客的消费损失无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