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同道官微
首页 > 业界资讯 > 详情
美容不成反被“毁容”经调解超市承担医药费
发布时间:2009-03-31 | 信息来源:贵州都市报
    购买的一瓶美白祛斑霜不仅没有让自己白嫩起来,反而导致皮肤出现过敏症状,昨日,记者从贵阳市工商部门获悉,经工商执法人员调解,美容不成反遭“毁容”的蒋女士获得了商家赔偿的800元误工费。 

  3月19日,艳山红工商所接到消费者蒋女士的投诉电话,称其在某超市购买的一瓶祛斑霜,使用后出现皮肤过敏症状,虽多次找到超市协商解决,但一直没有任何结果,希望工商所能够进行调解。 

  3月24日,工商执法人员召集双方进行协商解决,超市负责人当场表示,其所售产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且具有各项合格证书,因此拒绝对蒋女士进行赔偿。而蒋女士则认为,当初推销员在推销产品时,只介绍了该产品具有很好的美白祛斑效果,却没有介绍清楚哪种肤质使用该产品容易发生过敏现象,并且也没有提醒消费者应当注意的事项,从而导致她出现皮肤过敏,所以超市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执法人员认为,经营者在向消费者进行推销时,应将所有注意事项跟消费者说明,降低发生危险的可能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也应当注意产品说明并向经营者进行必要的咨询,以免发生意外。最终,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超市方不仅承担蒋女士皮肤损伤所发生的医药费用,同时还赔偿其800元误工费。 
积分查询永辉卡查询永辉卡管理章程法律声明客户服务廉政举报切换至「电脑版」
Copyright © 2006-2020 YONGHUI SUPERSTORES,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中路436号  消费者服务热线:4000601933 闽ICP备05003392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 35010202000593 法律顾问:通力律师事务所 翁晓健、张洁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