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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保安掩护女贼行窃 每次收200元好处费
发布时间:2009-10-11 | 信息来源:楚天都市报
  大型超市的保安,竟为小偷通风报信,“掩护”其行窃,每次事成后小偷给其200元“好处费”。昨日,该名保安被东湖开发区法院认定与小偷共同犯盗窃罪,判处入狱2年半,并罚款3000元,另5名小偷也分别获刑,但所获刑期分别为2年半到缓刑不等。 

  该名李姓男子原为光谷一家大型超市的保安,负责日常巡逻。据法院审理查明,去年12月,女子李圆(化名)来这家超市行窃,被这名李姓保安抓获,但李某见李圆怀孕在身,未予声张。出超市后,李圆主动向李某套近乎说:“你以后不如睁只眼闭只眼行点方便,事成后我们每人给你200元。” 

  李某在李圆不断纠缠下,同意“掩护”她作案。今年1月初,李某趁自己当班,主动通知李圆来超市,并告知行窃时的注意事项。 

  当天,李圆伙同另外三女子,从超市内盗走价值1000余元的日用品,并在李的“护送”下顺利溜走。事后,李圆兑现承诺,4人每人给李某200元钱。 

  今年1月9日上午,李某再次打电话通知李圆来超市行窃。李圆叫来5名同伙,共偷窃超市内商品297件,价值7000余元。但其可疑行踪被反扒民警发现,终在光谷步行街外被民警人赃俱获。 

  3天后,李圆一伙向警方供出超市保安李某“保护”其行窃的事实。据李圆交待,“9日当天行窃时,因作案时间太长,李某曾通知其赶快撤离,但已经来不及了……” 

  该案经法院三次开庭审理后,法庭认定了李某参与窃案的事实,并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以盗窃罪判其有期徒刑2年半,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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