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联华沈阳滂江店突然停业 员工讨说法
发布时间:2009-10-13 | 信息来源:华商晨报
前一天还正常营业,第二天突然宣布关门——超市的员工们一下子蒙了。
10月10日,沈阳世纪联华滂江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联华沈阳滂江店”)突然宣布正式停业,这让一些超市员工措手不及。
超市:决定停业清算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世纪联华沈阳滂江店。通往超市的电梯已经暂停,电梯口放着挡板,阻止人进入。楼内的保安提醒来到的顾客:“世纪联华停业了,去别的地方买东西吧。”
超市大门处贴着一些通知,给顾客的通知中写道:“世纪联华滂江店自2006年4月开业至今已三年有余……现为配合集团公司经营调整战略并贯彻公司集中化发展策略,慎重决定停业清算……营业截止日2009年10月9日21:30时。”
此外,一份落款为“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联华东北区域”的通知还写着“本公司旗下世纪联华沈阳滂江店、本溪店已于2009年10月10日正式停业。”
记者进入超市办公区看到,有供应商正与超市方办理货款结算等事宜。一位供应商告诉记者:“我也不知道咋回事,超市突然给我打电话,让我来办结算。”
员工:突然“下岗”了
记者注意到超市给全体职工的通知,上面写明,“对门店员工采取‘解除劳动关系’和‘安置’两种形式”,同时,通知还对经济补偿支付方法进行了说明。
通知引起了超市部分员工的强烈不满,甚至昨日一时堵住超市的办公区域入口。
多位员工介绍,超市近期的经营情况不是很理想,此前员工中就传该超市要停业的消息。9日晚上下班后,员工接到了各自课长的通知,10日早上到超市开紧急会议。结果第二天开会的内容就是超市停业,而且超市的入口已经封闭。
“前一天上班还好好的呢,怎么说停业一下子就停业,我们合同还没到期呢。”一些员工认为,超市突然停业使得他们都“下岗”了,“如果提前通知我们,我们就会找找工作,现在一下子停业,我们干嘛去啊……”
一些员工认为,超市在未进行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这样做违反了《劳动合同法》。部分员工昨日与超市方就赔偿问题进行了沟通,但没有太大进展。
律师:超市应提前通知
据了解,世纪联华超市在沈阳还有两家店。昨日15时,记者来到了世纪联华重工店,超市照常营业,但客流量并不大。记者注意到,该店当天下午只开了3个收银台,而且交款时并不需要排队。
记者在世纪联华华山店也看到类似的情况,该超市收银台只有两名收银员在收款。
本报法律顾问姜乃芳认为,超市如果停业,应提前一个月对员工进行书面通知并作出相应经济补偿,“如果是战略调整的原因,那么更应该提前通知员工,超市的这个理由并不合法,属于单方违约。”
“根据相关法律,员工除了可以得到相应经济补偿,还可提出违约金等赔偿要求。”姜乃芳说。
(记者 姚琦东 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