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同道官微
首页 > 业界资讯 > 详情
三峡一超市员工上班购物被辞 超市不退押金
发布时间:2009-10-18 | 信息来源:三峡晚报
  员工在岗购物被辞超市不退押金 

  劳动部门:押金本来就不该收  

   “我只是上班时间购物,不仅被辞退,连交的500元押金也不退了。”昨日上午,家住宜昌开发区的易女士致电本报,希望能予以帮助。 
     
  据易女士介绍,她2007年到宜昌开发区一家超市上班,从事促销工作,并缴纳了500元的押金。今年8月她因在上班时间买水果,被超市以违反制度为由辞退,且不退还当时缴纳的500元押金。 
     
  记者随后来到超市,该超市一负责人称,对于扣留易女士的押金,除了其在工作时间内私自购物外,还将超市原本售价1.99元/斤的桃子,通过打票机擅自改成1元/斤。超市欲按内盗进行处罚,但考虑到她当时身上并无多少现金,才以押金充抵,且易女士对于当时的处理结果并无异议。但易女士表示,自己根本就没有擅自改价,不存在偷盗行为。 
     
  对此,宜昌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称,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因此这500元应该退还。 

  (记者  高炜 实习生  陈菲菲)
积分查询永辉卡查询永辉卡管理章程法律声明客户服务廉政举报切换至「电脑版」
Copyright © 2006-2020 YONGHUI SUPERSTORES,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中路436号  消费者服务热线:4000601933 闽ICP备05003392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 35010202000593 法律顾问:通力律师事务所 翁晓健、张洁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