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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一消费者诉沃尔玛促销价名不符实
发布时间:2010-06-21 | 信息来源:新晚报
  18日,市民孔先生为了8瓶“标卖”价格不符的可乐维权了105天后,终将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山路分店(以下简称沃尔玛)告上法庭。此案为哈尔滨市首例消费者因商品“标卖”价格不符起诉超市的维权案。 

  事件:“促销价”名不副实 

  3月1日,孔先生在沃尔玛购买了5瓶、每瓶标价为5.5元的2.5L装可口可乐,回家后发现,购物小票显示为6.4元一瓶。 

  次日,孔再次来到沃尔玛购买了两组可乐、雪碧各一瓶的捆绑促销装及一个单瓶可乐,并从促销员处证实,该促销装售价为5.5元。在交款时他发现:标价5.5元的可口可乐依旧收取6.4元。孔找到超市服务台投诉,超市承认是服务员工作失误,但表示只能按照每瓶0.9元的差价对孔购买的可乐进行补差。而捆绑销售的雪碧要么按单价6.4元购买,要么把雪碧退掉。 

  此后,孔先后找到南岗区消协、南岗区物价局投诉。3月12日,在南岗区消协的调解下,沃尔玛同意赔偿孔300元,但拒绝了孔要求其就价签错误对消费者登报致歉一事。孔拒绝接受赔偿,他认为超市处理此事的态度“有问题”。 

  5月17日,南岗区物价局对孔“举报中山路沃尔玛超市违价问题的答复”显示:中山路沃尔玛超市在2月28日至3月2日期间存在反映的问题。该超市高于标价出售商品的行为,属于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物价局对沃尔玛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金500元。 

  调查:“标价违规”成“通病” 

  近日,本报“报料电话”接连接到多位消费者投诉,反映沃尔玛、大润发等超市“虚设”特价的问题,价不符实的商品包括豆浆、猪肉、巧克力糖、方便面等。昨天,记者在家乐福新阳路店购买原价为3.2元,优惠价为2.9元的伊利奶片,交款时实际收费为3元。 

  记者从市消协了解到,超市商品“标卖”价格不符的投诉时有发生。市消协副秘书长林安林表示,消协接到投诉后对商家进行调查时,商家多只承认是“工作疏忽”造成的。但部分调查证据显示,一些商家的错误长期存在,商家的这种行为涉嫌价格欺诈。对情节严重者,市消协将“点名”将“违规”商家列入消协“消费警示”。 

  律师:价格欺诈应双倍赔偿 

  代理孔先生案件诉讼的哈尔滨高盛律师事务所律师马雷认为,超市、卖场中的商品标价与收银价格不符,一般出于工作失误的情况比较多,但也不能排除个别商家存在商业不诚信,故意设置“价格陷阱”的问题。 

  对此,我国法律有着严格规定:如果商家的价格侵权问题是因一时疏忽,属偶发性事件,商家一般只需赔礼道歉、按正确价格结算即可;但如果有证据显示此类错误长期、非正常地存在,则消费者就有理由怀疑商家存在价格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向涉嫌欺诈经营的商家索要双倍赔偿。 

  (王辛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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