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超市春节货价不符现象成投诉新热点
发布时间:2011-02-13 | 信息来源:新快报
2011年春节长假期间,广州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投)诉举报电话共接来电1099个,同比大幅下降34.6%!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获悉,节日期间的消费投诉主要涉及旅游服务、邮政快递、餐饮消费等方面。其中有关超市价格的问题成为新热点。
大年初一,市民黄小姐到越秀区某超市购买开心果,货架明明标价为52元,但其付款时超市实际收费为70元。认为超市涉嫌价格欺诈的黄小姐立即致电求助。12315中心立即将该情况受理,并依法将案件转给市物价局处理。据悉,春节期间市工商局12315中心共接到涉及超市价格类消费来电45个,其中咨询24宗、申(投)诉21宗。
根据投诉情况来看,春节期间涉及商品价格方面的投诉,主要有三类:商品标价与实际收费时不符;商家将商品的价格标高后,再以打折优惠的形式进行销售;消费前未告知消费者,商品或服务因节日提价。
此外,旅游方面的投诉依旧是“老热点”,投诉主要关于未按约定时间出团,修改旅游路线等。而有关餐饮投诉也不少,如投诉收费与餐牌价格不符、不卫生导致食客身体不适等。工商部门调查发现,投诉问题中,不少是由于经营方人手短缺所导致。
(记者 邢冉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