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多家超市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发布时间:2011-02-16 | 信息来源:芜湖日报
国家发改委查处家乐福等超市价格欺诈违法行为的消息,经媒体广泛报道后,芜湖消费者对超市商品标价变得敏感起来。连日来,多名消费者通过网络、12315、12358热线及新闻媒体,反映他们遭遇到的价格问题。
一位消费者反映,日前他在城南某超市购物,看中一款相册,标价为3。6元,可是在三楼付款时,这本相册的价格变成了12。8元。收银员又查了一下,表示确实是12。8元。于是消费者想退掉相册,收银员说到一楼退。在经过等待后,消费者最终退掉了相册,但让他难以理解的是,超市居然将所有的收费小票全没收了。该消费者深感不解,他认为,标价与收价不同,这已经是超市的不对了。而顾客只退了一件物品,所有的收据发票都不给消费者,对消费者很不公平。希望有关部门对这家超市的管理进行规范。
还有一位消费者在银湖路某超市购买一套女士保暖内衣,标签价格为159元,但是发票打印出来的却是169元,超市营业员让她第二天找收银退10元。但是第二天该消费者就回老家了,等到她过完春节到超市要求退这10元钱时,超市居然不承认了。
市12315中心,近期同样接到多起消费者有关超市价格问题的投诉。这些投诉多表现为标价低于实际所收价格,承诺的优惠在付款时未兑现等。2月2日,一消费者向12315中心反映,其在某大型超市购物,商品标价39元,但是实际收取50元。12315中心表示,对此类消费纠纷,只能帮助消费者联系退还差价,但是无法认定是否价格欺诈,只能告知消费者向物价部门申诉。为此12315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超市购物时,记清价格,在付款后及时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诉。
对于遇到的价格问题,很多消费者表示,他们最看重的并不是金钱,而是希望能明明白白消费。同时,希望有关部门能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查处超市价格欺诈行为,为消费者营造一个诚信、放心的购物环境。
对于消费者遇到的价格问题,物价部门表示,春节前,市物价局已向全市各商业经营单位发出《关于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禁止价格欺诈的通告》,要求全市各商业经营单位要以家乐福超市等为鉴,吸取教训,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坚决杜绝价格违法行为。同时,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核对所售商品是否存在价签标价和结算价格不一致、促销标示的原价不真实、明码标价不规范等问题。发现问题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多收消费者价款的,要全额予以清退。针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市物价局将进一步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查出的案件,将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除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外,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提请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同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记者 林见 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