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同道官微
首页 > 业界资讯 > 详情
付款商品被盗了 超市担责要赔偿
发布时间:2011-02-17 | 信息来源:武汉晚报
  在超市里购物,已付了款的商品放在购物推车里竟被人偷走。昨日,市民刘先生来电提醒其他读者,超市里付过款的商品可要小心保管。 
   
  据介绍,昨日下午1时许,刘先生的妻子在汉口复兴村一家超市购物,刘妻选中了一瓶化妆品,导购员说这种商品必须提前付款。刘妻付款后,收银员用订书钉将小票与化妆品订在了一起。刘妻将化妆品放进购物推车里继续购物。几分钟后,刘妻愕然发现那瓶化妆品不见了。 
   
  刘先生认为,同样是超市里的商品,为何有的商品一定要提前付款呢?如果提前付款的商品,收银员不将小票与化妆品订在一起,小偷偷了商品也要照常付款,那就不会去偷这瓶化妆品了,因此,超市在操作上是存在过失责任的。经反复协商,超市承担部分责任,赔偿刘先生2/3的损失。 
   
  (记者 李红鹰) 
   
  
积分查询永辉卡查询永辉卡管理章程法律声明客户服务廉政举报切换至「电脑版」
Copyright © 2006-2020 YONGHUI SUPERSTORES,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中路436号  消费者服务热线:4000601933 闽ICP备05003392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 35010202000593 法律顾问:通力律师事务所 翁晓健、张洁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