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同道官微
首页 > 业界资讯 > 详情
零售商建言严格区分商品价与劳务价
发布时间:2011-03-04 | 信息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零售商与供应商的矛盾究竟出在何处?又该如何解决?
  
  昨日,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填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要根本解决矛盾,必须严格区分商品价格与劳务服务价格。
  
  “在规范零供关系方面,商务部从2006年就已经开始关注这个问题,并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两个规定,此外,商务部还会同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利用行业协会的平台,来建立零售商、供应商的投诉应诉协调仲裁机制,应对零供矛盾。对此,国内许多专家也先后做了不少分析和表态。在供应商与零售商的关系中,归根到底还是市场博弈中定价权之争。”王填表示。
  
  “同样是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服务的企业,供应商获利颇丰,而零售商的经营盈利则可以用一句俗语来形容:骨头上削肉吃。由此可见,在市场的博弈之中,零售企业并不是所谓的食利型企业,商家是在市场博弈中处于相对弱势的一方。”王填表示。
  
  不过,业内人士表示,在零供关系中,既存在强势零售商和利润较薄的弱势供应商,也存在大型供应商和相对弱势的零售商。业界指出,定价权的争夺就是看谁更加强势,而零售商也可能通过收费甚至过分收费来强调自己的优势地位。
  
  不久前,商务部表示即将出台《零售商、供应商商品购销合同规范》,参与制定该规范的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曾向本报透露,规范中会涉及有关收费、账期、风险转移、货损等多方零供矛盾的敏感焦点。
  
  对此,王填认为,对零供关系的协调和处理,国家有关部门在解决问题时,仅靠一个“合同规范”或者几个规范性文件是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真正严格地把厂家商品价格及商家所提供劳务服务从法律层面区分,才可能真正地降低商品的成本和商品价格。
  
  “商品价格是由产品本身价格和提供劳务服务价格组成,劳务服务价格的具体表现就是零售商对货品的陈列、摆放位置、促销等,这些都是需要付出劳务和服务的,这些收费属于正当收费。而一些繁杂又不涉及劳务付出的项目收费则应该被取消,以维护供应商利益。”王填指出,只有从法律角度确定哪些是合理的劳务服务价格,哪些是合理产品价格,才能公平定价,从根本性上解决零供双方对定价权的不合理、不公平争夺问题。
  
  

积分查询永辉卡查询永辉卡管理章程法律声明客户服务廉政举报切换至「电脑版」
Copyright © 2006-2020 YONGHUI SUPERSTORES,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中路436号  消费者服务热线:4000601933 闽ICP备05003392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 35010202000593 法律顾问:通力律师事务所 翁晓健、张洁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