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农产品进超市菜场 进场费摊位费有望获减免
发布时间:2011-04-03 | 信息来源:东方网
昨天举行的市人大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办公厅对《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关于本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情况的审议意见》的复函。记者获悉,为促进蔬菜生产发展,保障市场供应,2011年本市将对蔬菜类合作社给予重点扶持,并将加快推进“农超对接”和“农标对接”,鼓励适当减免合作社生产的优质农产品进入超市和城区标准化菜场的进场费、摊位费。
降低菜价,缩短流通环节,“农超对接”是一个可行的办法。复函称,本市将继续推进联华、农工商、家乐福、沃尔玛等大型连锁超市与本市合作社的合作,在杨浦、普陀、虹口、闸北等中心城区,协调落实十余家标准化菜场向合作社提供摊位。支持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与合作社开展合作,鼓励合作社打造品牌。
资金短缺矛盾依然是困扰合作社的一大难题。问卷调查显示,合作社申请50万元以上的贷款仍有不少困难,由于合作社的资产普遍难以评估抵押,只能以农户个人的名义向银行申请小额贷款,额度低期限短。特别是在农产品集中收购季节,信用贷款额度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限制了包括具有一定规模的合作社收购农产品能力和带动作用的发挥。对此,《复函》称,将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机制,促进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相协调,进一步提高合作社贷款额度,把更多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纳入参与“银保联合”项下合作社信用贷款的范围,并推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农业生产金融租赁、农产品流通融资服务,鼓励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权质押融资服务,满足合作社的多样化融资需求。
农业专业人才引不进、用不起、留不住,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复函》称,继续将合作社需要的人才列入“三支一扶”计划,每年组织招募一批大学生担任“合作社助理”职务,允许将服务期从两年延长到三年,同时研究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大学生扎根合作社。对在合作社工作满三年的涉农专业大学毕业生,研究建立“学费代偿”机制,有关部门还将合作社急需的农业专业人才列入本市人才引进范围,允许其办理人才引进类居住证。
根据《复函》,本市将研究解决合作社登记管理的相关问题。在合作社登记过程中,将“农民”的认定由身份界定向职业界定拓展,放宽合作社社员的准入条件,同时,有关部门已着手研究建立合作社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