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卖食品的大中超市、企业和批发户,有1327家建了电子台账。这是市工商局昨日公布的数据。
市工商局为让食品来路明、去路清,要求大的食品经销户必须建立电子台账,所卖的食品,要有检验合格证明的记录,还要有供货商和厂家的档案,严格控制进货渠道;食品卖到何处也应有记载。特别是对现场制作的食品,要求记录食品名称、用料成分、生产数量、生产日期;并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品种、范围、用法和用量等。
目前,我市所有的连锁超市,均已安装了电子台账系统。下一步将扩大建立电子台账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