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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预付卡监管如何突破难点
发布时间:2012-11-04 | 信息来源:扬州晚报
    11月1日起,由央行发布的《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和商务部发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两个新规都聚焦“实名制购卡”今后,一次性购预付卡超过1万元需实名。

  有关预付卡的新规本月起已开始实施,扬城几家大型超市目前的实行情况如何?记者对此进行了暗访。

  【多数商家已开始执行新规】

  西区大润发

  在醒目处设置购卡提示

  在西区大润发的购物卡办卡处,记者一进门就看到柜台上摆放着醒目的购卡提示牌:“公司一次性购卡款超过5000元(含),个人一次性购卡款超过5万元(含),只接受银行转账或者支票付款。”

  随后,记者以个人的身份咨询工作人员是否可办1万元以上的不记名购物卡时,工作人员立即表示,需要出示有效证件。随后,该工作人员又将有关购物卡的新规定向记者解释了一遍。

  工作人员介绍,预付卡新规实施后,总店曾多次下达文件,要求严格按规定执行。

  沃尔玛超市

  工作人员拒刷信用卡

  在沃尔玛超市的团购服务处,一位女士表示要购买两张1000元的购物卡,工作人员要求她出示个人身份证,并登记了其个人信息。

  随后,记者以个人名义表示要购买1.2万元购物卡,并询问是否可刷信用卡。超市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不久前发布了购卡新规,购买1万元以上的预付卡,必须出示身份证,而且不能刷信用卡。

  欧尚超市

  超过5000元,需银行转账

  在欧尚超市,记者提出想购买1.3万元的购物卡,可否用现金支付?工作人员询问,是个人购买还是单位购买。

  得知记者是“单位购买”后,该工作人员表示,国家刚刚出了新规定,个人购买可以现金支付,单位购买超过5000元必须要通过银行转账。

  乐购超市

  需银行转账或支票支付

  在乐购超市,团购服务部门王姓工作人员表示,单位性质购买1.2万元的购物卡,需通过银行转账或使用支票支付,不能付现金。

  【个别商家执行尚不规范】

  虽然大多超市已严格按照新规执行,但记者调查中也发现,还有个别商家的执行情况尚不理想,有的无需实名登记、有的对信用卡支付开绿灯、有的“鼓励”现金支付。

  乐天玛特超市

  现金支付有“优惠”

  新规中规定:单位一次性购买单用途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应通过银行转账,不得使用现金。但在乐天玛特超市,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购卡不需要出示身份证,并且针对现金支付还有一定的“优惠”。

  记者(以下简称“记”):我要买5万元的购物卡。

  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我们这边现在有1.5%的返点,你要买5万元的购物卡可以返还你750元超市购物卡。不过,只有现金有这样的优惠,你要刷卡的话只有一半。

  记:你们这边刷卡和付现金还不一样啊?

  工:那是当然,我们这边肯定是鼓励付现金的。

  最后,该工作人员还热情表示,如果记者担心数额过大,不安全,她还可以派人和记者一起去取钱。交谈中,未提及新规中一次性购买大额单用途卡,应通过银行转账,不得使用现金一事。

  【读懂“预付卡”】

  预付卡主要有哪些?

  包括购物卡、消费卡等

  预付卡又叫储值卡、消费卡、智能卡、积分卡等,顾名思义就是先付费再消费的卡片。预付卡分为记名卡和非记名卡,记名卡可挂失,非记名卡不可挂失。

  预付卡的发行机构有很多,主要有商场、超市发的购物卡,餐饮、娱乐、美容、理发消费卡等。另外,一些游戏充值卡、公交一卡通等,也属于预付卡。就连现在比较流行的“螃蟹券”等,其实也属于预付卡的范围。

  据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预付卡规范工作委员会最新发布报告显示:2011年全国预付卡的消费规模为12794亿元。而目前我市的一些超市,购物卡消费的数量甚至已达到了其营业额的一半以上。

  什么是多用途预付卡?

  可在多个商家使用,扬州较少见

  按使用范围来分,目前,市面上的预付卡分为单用途卡和多用途卡两种。单用途卡由商务部管辖,多用途卡由央行监管。

  所谓单用途预付卡,即只能在指定商家使用的预付卡;多用途预付卡,则可跨地区、跨行业、跨法人使用。这种卡有点类似银行卡,不同的是不记名,不能存钱,用完就可扔。

  据悉,扬州目前多用途预付卡还比较少见,但也曾出现过。比如中行就曾发行过

  “螃蟹券”也属预付卡

  去年全国预付卡消费过万亿

  一种卡,可以在所有有POS刷卡机的商家使用,大到超市、商场,小到餐馆都能刷卡使用。

  为何不能用信用卡购买?

  为防止信用卡套现

  新规还对刷信用卡买预付卡、充预付卡的购卡方式“叫停”,据悉,此举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信用卡套现。比如,有一张透支额度为1万元的信用卡,如果想将这笔钱套现使用,那么只要你去超市刷信用卡买1万元的购物卡,然后通过熟人或回收购物卡的摊点,把卡卖出去,套取现金。

  事实上,在不少地方,都出现过有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盗用他人身份,办理多张信用卡,然后套取现金的案例。因此,信用卡套现一直是管理部门严厉打击的现象。

  哪些卡将要实名?

  高额卡须进行实名登记

  预付卡可分为记名和不记名两种。根据相关规定,今后,单张记名预付卡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卡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同时,高额卡须进行实名登记。如个人或单位购买记名预付卡,或一次性购买不记名预付卡1万元以上的,应当使用实名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发卡机构应当登记购买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这样做的

  目的,主要还是为了防止公款消费等腐败行为。

  为何要纳入备付金管理?

  防止“人去楼空”

  按照新规,多用途预付卡将要接受备付金管理,其吸收的资金还要由人民银行严格监管。

  业内认为,新规主要是为对“卡跑跑”上紧箍。目前,办了消费卡,卡里钱还没用完,却发现该店已关门,老板不知去向的事情屡有发生,消费者根本无法索赔。而如果有备付金制度,一定程度上就能避免企业圈钱逃跑和拒绝赎回,一旦发卡方出现问题,可由“备付金”来赔偿。

  另一方面,目前很多发卡企业为迅速做大业务,经常是发卡无度,比如注册资本才100万元的企业,发了1亿元的卡,一旦企业出现问题,根本无法赔偿。“备付金”制度对于这种行为也是一个制约,可降低风险。

  【政策解读】

  详解新规

  “八大亮点”

  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显然是影响更大,那么这个新规又有哪些亮点呢?

  亮点一

  明确单用途卡定义

  《管理办法》明确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定义,包括四个方面属性:一是发行主体系从事特定行业的企业,即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二是使用限于特定范围,即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三是性质上明确其为一种预付凭证;四是形式上不限载体,包括实体卡和虚拟卡。

  亮点二

  明确涉及行业的范围

  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企业涉及行业众多,根据商务部行业管理职责,《管理办法》将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发卡企业列入调整范围。

  亮点三

  明确了“备案制度”

  对于发卡企业,要求其提供财务状况等信息,以便备案机关对其进行风险监测。

  亮点四

  对三项制度进行细化

  对国办25号文件提出的“实名购卡制”、“非现金购卡制”、“限额购卡制”等三项制度进行了细化。规定,个人或单位购买充值记名卡的,或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应实名购卡。

  单位一次性购买单用途卡金额达 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元以上的,以及单位或个人采用非现场方式购卡的,应通过银行转账,不得使用现金。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

  亮点五

  规定更细化可操作

  《管理办法》建立了一系列单用途预付卡业务管理制度,旨在减少各类消费纠纷,全面保护持卡人权益。其中较为重要的有:记名卡不得设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发卡企业在终止兑付未到期单用途卡之前30日,在备案机关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并向持卡人提供免费退卡服务。

  亮点六

  备付金降低消费风险

  以往消费储值卡常见人走楼空,消费者承担损失的情况。针对此,《管理办法》设立了资金存管制度,规定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应将部分预收资金委托商业银行进行监管,以此遏制发卡企业超发、滥发行为,降低预收资金风险。

  亮点七

  发卡情况每季度上报一次

  《管理办法》规定,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应在每个季度结束时,登录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填报上一季度单用途卡业务情况。

  “以前在预付卡的销量这块,商家都将相关信息当作商业机密,不愿告诉监管部门。”市商务局的相关人士表示,此次规定将以往的政策上升到了法规层面,更具有力度,执法也更加有章可循。

  亮点八

  明确了处罚措施

  《管理办法》规定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的职责,明确了商务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范围、受理举报与投诉的方式,明确了不同违规情况下的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

  【追问】

  相关管理措施不少,却难以执行到位

  预付卡监管,难在何处?

  关于预付卡,不管是商务部还是央行,近几年来都没少出政策,然而在记者采访中,发现这些新规很多仍未完全执行到位。规范预付卡市场,究竟难在何处?

  难点一

  巨大利益让商家欲罢不能

  业内人士分析,对于商家来说,购物卡市场吸纳的巨额现金相当于“无息贷款”,既可减轻日常运营的压力,又增加了资金流的来源。我市一家大型超市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的中秋国庆长假,该超市售出的购物卡面值就达几千万元。把这笔消费者预付的资金定期存在银行,一年的收入就可能高达百万元。更重要的是,有了预付卡,这个消费群基本就是铁板定钉的了,这对商家短期内的快速扩张,非常重要。

  在这种情况下,商家显然不情愿为购物卡设置“门槛”。“谁愿意把客人往外推呢?”一名业内人士认为。

  难点二

  规定太容易被“破解”

  此次发布的新规,可谓非常详细,但业内认为,其实很多规定很容易就被“破解”。比如,1万元以上购物卡需实名登记,若想规避,“拆单”即可总价1万元的购物卡,可拆分成两张或以上的消费单和发票,这样一来,每张就没超过1万元,无需出示身份证;又比如,买购物卡不能刷信用卡,那么商家完全可以将购物卡冠以其他商品的名称,这样一来,就很难查到其违规。

  业内认为,即使实名制登记,也只是登记购卡人的信息,对购物卡受赠人、使用人都不要求实名制,因此,对于“追踪企事业单位资金流向、防止腐败”的作用恐怕有限。

  部门表态

  加强管理,推“备案制度”

  “我们正在整理相关资料,尽快将相关管理办法下发到各县(市、区)。”市商务局市场运行秩序处处长朱希涛表示,预付卡的范围很广,在扬州市场上占有不小份额,主要以大型商场、超市为主。

  对于一些超市、商家存在不执行规定的现象,朱希涛表示,商务部门将加强管理力度,敦促商家尽快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

  商务局市场运行秩序处主任陈兆权透露,下一步将推行预付卡的备案制度。“一些大型的商业机构发行的预付卡,要到商务部的网站备案登记,一些小户则可到商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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