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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标有专供属违法 郑州商场超市未见销售
发布时间:2013-10-31 | 信息来源:映象网

    
  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授权制售冠以“特供”、“专供”等标识的物品(来源:中新网)

  “国务院专用饮品”、“钓鱼台国宾馆宴会专供酒”、“人民大会堂专用”……这些听起来很高端大气的广告词是不是很霸气?但其实,此类标识都涉嫌虚假宣传。郑州市金水区工商局负责人表示,这都属于非法行为,市民如果遇到此类商品可进行举报。

 

  【误解】“专供”产品送礼感觉很上档次

    “标有某某政府机关特供或专供的商品你会买么?”10月30日,在郑州街头,记者带着这个问题随机采访了30位市民,其中29位市民没有对这类商品合法性产生怀疑。

  “会买啊,某某机关专供,听起来就很霸气,过节的时候送长辈、朋友感觉很有面子。”80后市民王先生表示。

  听起来霸气,但实际上并不“霸气”。郑州市金水区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孙主任表示,国家相关法律有着明文的规定,商品包装或广告上严禁出现“专(特)供×××(国家机关)”、“×××(国家机关)专用”、“×××省(市)指定接待专用产品”、等国家机关的名义及类似内容。

  但是,孙主任还表示,涉及超市或奥运会的“专供”或“特供”商品属于合法的范畴。“你比如,郑州某某超市专供卫生纸,这些都是合法的。”

  【说法】市民碰见违法“专供”商品可举报

  “高端大气上档次”的“专供”或“特供”商品是否会在郑州有销售呢?10月30日,记者走访了郑州市各大超市和卖场,并没有发现类商品。

  “前几年,部分商品滥用‘特供’、‘专供’标识的现象比较严重,主要集中在白酒、茶叶、红酒、香烟等商品。”家乐福河南地区副总经理王尚武表示,我们在进货源头上就有很严的制度,是决不允许这类产品进入超市的。

  据了解,自2011年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部门就开展了专项清理整顿行动,规范商品包装标识,郑州市相关部门也组织了多次清查行动。

  “如果市民在日常购入中有发现标有‘特供’、‘专供’商品,可以向我们工商机关举报,我们按照相关法律制度勒令厂商和销售商进行整改。”郑州市金水区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孙主任说。

  相关链接: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部分商品滥用“特供”、“专供”标识专项行动的通知》

  清理内容:

  (一)出现“专(特)供×××(国家机关)”、“×××(国家机关)专用”、“×××省(市)指定接待专用产品”、“军队特供”、“军需特供”等国家机关的名义及类似内容。

  (二)生产经营者无事实依据,假借“特供”、“专供”或类似名义推销商品、服务,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三)利用与国家机关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地点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及利用国宴、国宾等内容宣传“特供”、“专供”、“专用”或类似内容。

  (四)含有“特供”、“专供”等类似内容的假冒伪劣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的商品。

  (五)含有“特供”、“专供”等其他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内容。
  (映象网 记者 骆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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