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出台《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试行)》
发布时间:2006-12-26 | 信息来源:商务部
商务部日前出台推荐性的《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规范》提出,经营有食品项目的超市、便利店和大型综合超市等企业,在食品的采购、运输、储藏和销售过程中,应避免所有可能危害消费者健康的因素。此外,《规范》对采购环节、验收环节、食品存储控制、食品现场制作、食品销售环节、问题商品的处理都作出了推荐性要求。比如在问题商品处理方面,该规范规定,一旦启动产品的撤架机制,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执行。采购、配送中心和门店应在撤架指令下达后于最短的时间内(48小时内)完成问题商品下架、封存、清点、运输在途食品的跟踪,并将有关信息反馈总部汇总,且应及时提供给消费者、公众、媒体和政府执法机构,尽快配合控制流通渠道,避免问题食品扩散。
《规范》明确,企业应对新进入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使其了解企业相关规定和工作流程,掌握保证食品安全的要点,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此外,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记录并存档培训和考核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