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生鲜专卖店,得离生鲜超市200米以外,并且在综合商业街、专业街外。《厦门市社区生鲜食品专卖店标准》,近日已经市政府同意执行。
不得销售日用百货
根据规定,生鲜食品专卖店选址,必须符合生鲜食品专卖店布局规划的要求:必须距离农贸市场、生鲜(含新建、待建)超市200米以外,且在综合商业街、专业街外,作为生鲜超市的有效补充。
经营服务辐射半径以200-300米为宜,营业面积40—100平方米,经营方式采取自选销售方式,统一收银、统一配送。
此次出台的标准,对社区生鲜食品专卖店的经营品种及比例,也进行了规定:生鲜食品(蔬菜、水产、水果、肉禽蛋等)经营面积必须占实际经营面积的80%以上,其他食品、调味品经营面积必须控制在实际经营面积的20%以下。
此外,专卖店内不得销售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等。
要配置农残检测设备
专卖店里还要配置食品安全设施。配置蔬菜农药残留和其他有害物质的检测设备(检测台),配备电脑等上网设备,设置保鲜柜、制冷机等食品保鲜设备。
便民设施也必须齐全。包括配备菜篮子、免费提供大小规格齐全的购物袋;每40平方米配置1台以上收银机,并建立POS系统统一结算。
排气、排污、空调等系统要设置合理,达到环保要求,同时配置合格的消防器材和报警装置。
店员必须佩戴胸卡
专卖店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进销货台帐登记等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上市商品质量监控体系,纳入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
同时,严格执行有关计量、物价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规范价格用语。专卖店里的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佩戴胸卡;配备专(兼)职的卫生保洁人员,场内保证整洁、干燥、卫生。店里要设立意见簿/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