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佳收购内地超市连锁业务告吹 将获补偿
发布时间:2010-01-29 | 信息来源:港汇通讯
港佳控股(00605)宣布,有关公司获授内地超市连锁经营业务优先购买权之意向书,由于自签订意向书起有关可能收购事项并无任何进一步协商或进展,故意向书订约方认为已不再需要意向书,并已于1月28日订立注销协议,意向书已告终止,并自注销日期起生效。
于6月30日前,卖方应向公司支付意向书所述之总额2000万元人民币之补偿费。
董事会认为注销协议及公司将不进行可能收购事项,对业务及经营并无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