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质监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净化食品市场,我市将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管理整治,小作坊生产的产品不得进入商场、超市销售,以确保食品最基本的安全卫生。
按照规定要求,小作坊必须向社会公开承诺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滥用添 加剂、不使用回收食品做原料,达不到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改造,否则不得生产。其生产加工的食品销售范围不得超出县级行政区域,不得在商场、超市进行销售。
目前,在全市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整治行动已全面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