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广州市食品超市经营管理规范》正式施行,有效期3年!该规范对市民关心的临过期食品出售、预包装食品销售以及食品自检信息等系列涉及食品安全经营事项进行了明确,要求食品超市经营即食熟食,应当划定独立销售区域,与其他食品保持一定距离;同时,鼓励食品超市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消费提示制度,将临近保质期食品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出售,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